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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法律知识

静安法律知识

静安借条要写名违约金吗

作者:上海借款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30 12:34:15点击:2366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还给出借人的协议。借用人一般要向出借人支付利息。按借贷标的不同,可分为货币借贷合同和实物借贷合同。按借贷合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集体经济组织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国家银行等金融组织与法人、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

借条是否要写违约金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无强制要求。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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